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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评厅官受贿,有个细节值得注意!

关键词:拍卖常识

日期:2022-12-12 16:16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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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人民论坛杂志及人民论坛网(rmlt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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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纪委官网曾对陕西省汉中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党振清受贿案起诉书进行披露,其中 ,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2006年至2018年间,党振清受贿总额近2300万元,曾主动索取或收受企业老板所送的相机及相关器材,总价值超过50万元。

  由“好”生“腐”的“摄影爱好者”,不止党振清一个。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真才基在收受一套价值32万元的相机后,帮助不法商人违规获取工程项目并非法获利1700万元;贵州省公路局党委原书记周金毅“走到哪里,拍到哪里”,多次收下“徒弟”们所送的摄影器材,以“摄影”为名接受他人外出旅游的邀请……梳理近年处分通报不难发现,除了摄影,不少所谓的“雅好”成了贪腐者收受财物的“突破口”。中纪委官网对此评论:由“好”生“腐”,“雅贿”不雅!

  当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和“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反腐行动的持续,雅贿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趋势。

  雅贿新趋势

  →雅贿的方式日趋五花八门。例如古玩字画,官员收藏名画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只偏爱价格高的,对画的作者、风格等都不讲究,大多“叶公好龙”,看重的是画的交换价值。写书法、玩摄影、品玉石、赏兰花也是许多官员的爱好,如贵州省原副省长王晓光对兰花可谓如痴如醉。再如学位,各类协会的职务、教学科研机构的兼职身份等。一些高校为了获得发展机会,为官员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无原则地提供便利。而某些领导干部进入艺术协会当领导,名正言顺地收钱,对雅贿心照不宣。事实上,雅贿方式绝不止这些,以上所列未免挂一漏万。可以说,不管领导干部有怎样“高雅”的心愿,围猎者总会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善解人意”地满足他们。

  →雅贿手段越来越公开化。过去官员收受玉石、字画、古董等贿赂物,还算是“遮遮掩掩”,通常以比较隐蔽的形式完成,而近年来雅贿变得越来越堂而皇之了。时下领导干部越来越热衷于兼任某些协会领导职务、参评各种奖项、出版著作等高雅而又公开的雅贿了。这些“非物质”的贿赂更加“高档”“雅致”,因而领导干部通常“名正言顺”地笑纳。例如,2010年,王晓光被中国花卉协会兰花分会聘任为副会长,2013年兰花分会换届,王晓光继续担任副会长,这些都是当时可以查询到的公开信息。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通过向下属单位摊派、向企业索要自己出版的书籍等方式获利1700余万元。

  →从“权艺交易”升级到“权学交易”。如果把收受古玩、字画等艺术品贿赂物称为“权艺交易”的话,那么向官员赠送文凭、专利、职称、著作等就可以谓之“权学交易”,可以看作雅贿的“2.0版”。古董字画毕竟是“财产性”利益,官员面对它们的时候可能还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半推半就”。但是,专利、兼职教授的头衔、著书立说在他们眼里却是百分百的“合理合法”,完全可以欣然受之,不必羞羞答答、瞻前顾后。从近些年官员接受雅贿的形式来看,“权学交易”的确越来越普遍了。据媒体报道,天津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曾受聘于18所高等院校和研究中心,担任兼职教授或研究员。不仅如此,武长顺还是一个“发明家”:他发明及领衔发明了35项专利,其中34项都与其管辖的警务工作高度相关。2018年11月8日,江西省宁都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华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他因曾出版诗集《公安卫士的情怀》被媒体称为“诗集局长”。“权学交易”兴盛的背后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方面,官员对自身的“要求”越来越高了,不甘于只做一个普通的领导干部,而是要做“学者型领导干部”;另一方面,高压反腐的态势震慑了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和半公开的“权艺交易”,“权学交易”就成了贪官眼中更为“安全”的获利方式了。

  →雅贿占腐败犯罪的比重越来越大。据媒体报道,在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任职的一位纪检干部坦言:“在近几年我们调查的官员受贿案件中,以价值而论,古董字画等艺术品已经超过房产成为排名第一的类别。”目前,相当一部分当代书画作品已经悄然进入了官员的库房,齐白石、傅抱石的画以及启功、沈鹏的书法作品均常见于许多落马贪官的赃物中。雅贿的流行趋势在一些贪官个案的受贿来源结构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长期收受字画、玉石等物品近200件,价值1300余万元,是其被认定的涉案金额的1/3左右;“玩玉丧志”的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疯狂收受的大量玉石约占其受贿价值总额的70%;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替人办事一般不直接收钱,收古玩字画等;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收受的1615万元贿赂中没有现金,均为雅贿,其中有500多万的玉器,余下的1000多万均为价格不菲的普洱茶。

  雅贿盛行的原因

  ●寻找遮羞布和挡箭牌,是腐败永恒的天性。腐败是违背道德、违反纪律甚至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因此,它不能见光,更无法登上大雅之堂,通常是借着夜幕的掩护、避开摄像头偷偷摸摸地完成的。雅贿就是披着“合法”和“高雅”外衣的腐败行为。舍“俗贿”取“雅贿”实在是“妙处”多多,例如:送名人字画、玉石珍宝避免了送钱的露骨与粗俗;还有“软刀子效应”,比起金钱开道,将“炮弹”披上“糖衣”更容易让官员放松警惕,一步步上钩。总之,腐败的非正义决定了腐败分子习惯于“欲抱琵琶半遮面”的“羞涩”,因而对雅贿趋之若鹜,乐此不疲。

  ●雅贿可以满足受贿者对财富和精神的双重欲望。贪官们通过长期的以权谋私积累了可观的物质财富以后,单纯的金钱已经无法满足贪官的多方面的、立体的需求,无法填满其巨大的欲望沟壑。他们自然就产生了对自己定义的“自我实现”的需求:对“高雅”情趣的培养、对艺术的“鉴赏”、对文学的“痴迷”、对名誉地位和跨界影响力的期盼等。雅贿在客观上抬高了受贿者的人生境界,不但使其物质财富在暗中得到快速增长,而且精确地、高效地满足了他们“高尚精神”的贪婪追求。这种通过培养共同情趣、加深情感的长线投资, 更容易达到目的。可见,雅贿具有俗贿的所有功能,却比俗贿具有更强的活动能量。贪官们自认为对艺术作品的占有和欣赏就是一种自我实现,实际上这是对“自我实现”内涵的最大歪曲和背离——以高层次需求的面纱掩盖低层次需求恶性膨胀的实质。

  ●雅贿为行贿受贿双方提供了钻制度漏洞的机会。尽管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惯例是:不管官员收受的是何种形式的财物或利益,只要形成其非法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证据链,应同样认定为受贿。但在现实中对雅贿的认定和惩罚仍面临不少难题。例如,以书画作品为典型的贿赂物真伪难辨,价值弹性大,变现手段隐蔽,没有对雅贿的统一认定标准和规范,缺少针对雅贿的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等。正因如此,一些涉嫌雅贿的官员和行贿者往往逍遥于法律制裁之外,部分贪官虽被调查也较难准确认定其受贿的具体金额,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雅贿现象的滋生和盛行。

  ●社会大众对雅贿存在理解偏差且有一定的容忍度。当前仍有部分公众认为领导干部收藏字画古玩、热衷书法摄影、痴迷乐器乐律纯属其个人爱好,不仅能提升艺术修养,还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总比让他们胡作非为的危害小,因此,雅贿并不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在对雅贿的理解存在严重偏差的情况下,部分公众对雅贿行为的容忍度就随之升高,甚至习以为常,也就谈不上去监督举报了。在周围群众对雅贿抱有宽容态度的氛围下,一些领导干部也就心安理得、毫无忌惮地收受来自各种渠道的雅贿了。

  治理雅贿的思路

  雅贿,其形式是“雅”,实质是“贿”。治理雅贿,必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断了行贿者的念想,夺了受贿者的机会,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细化惩治标准,使官员不敢接受雅贿。首先,提高曝光雅贿案件的频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大曝光收送雅贿的典型案例的力度和频率,对顶风违纪的雅贿行为绝不姑息、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其次,完善全国层面的行贿人数据库,进一步推动相关信息共享和公开,将那些“围猎”领导干部、实施过行贿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实行动态台账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第三,建议相关部门尽快成立或指定某权威机构专门对古玩字画等贿赂物的真伪及价值进行专业权威的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统一雅贿的司法认定标准与方法程序。

  扎紧制度的笼子,使官员不能接受雅贿。一是禁止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199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就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只有少数特殊情况经过批准才可以兼职。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依照相关规定责令违规兼职的领导干部主动退出各类社团。二是官员著书立说等学术活动和文化活动事项需向上级机关备案,就写作时间、版税、发行量、企业使用官员所著书籍情况等问题作出明确解释,接受新闻出版机构的审查,并向社会公示,接受大众监督。领导干部的书画“润笔”、出版著作、发表论文的稿费收入等应纳入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内容,接受组织监督检查。三是实行领导干部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让“政”与“商”分别遵循各自的逻辑有序发展。

  强化哲学思辨与受监督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接受雅贿。一方面,要引导领导干部用辨证思维看待自己的爱好。领导干部爱好绝不可变成无原则无底线的嗜好。“好船者溺,好骑者堕,君子各以所好为祸。”领导干部切不可痴迷偏执于自己的“雅好”,也不可公开宣扬,以免引来祸患。另一方面,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崇廉的思想教育和拒腐的技能培训。通过系统的廉政培训不断改造领导干部的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崇廉拒腐,不断培养和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同时通过教育培训来丰富领导干部拒收雅贿免遭围猎的技能,让党员干部学会在保护自己和组织的前提下抵制雅贿,从而放手干事、安心干事。

  统筹运用惩治、预防和教育手段协同治理雅贿。治理雅贿需要深刻理解并彻底打通不敢雅贿、不能雅贿、不想雅贿之间的内在关联,综合运用惩治、预防和教育三种手段,协同发力。在查处雅贿案件的时候,要及时总结腐败发生的制度漏洞,促进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同时要加强对涉案官员及其同单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在建立健全预防雅贿发生的体制机制时,要深入分析雅贿官员和行贿者对改革和制度建设的建议,提升权力制约和监督措施的针对性。在对收受雅贿的领导干部进行思想教育时,要注重发挥“不敢雅贿”的威慑和“不能雅贿”的约束作用,特别是注意“四种形态”的运用,做到抓早抓小,在领导干部出现思想滑坡、雅好迅速发展时对其及时提醒和教育,防止雅好升级为雅贿,违纪演变为违法。

  人民论坛网(rmltwz)新媒体综合整理

  选自 《人民论坛》杂志12月下原标题 雅贿的新趋势及治理之策作者 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杜治洲

  新媒体编辑 刘一霖原文责编 常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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