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文物收藏家的犯罪风险
1.销售文化文物的基本概念
这项犯罪是指盈利的自然人或单位,出售该国禁止的文化遗物以及严重的情况。自然人有能力在16岁时犯罪,即可能成为这一犯罪的主题;那些单位犯罪的人也可以构成成本犯罪的主题。主观表现是有意的。这种犯罪的对象是国家的文化遗物管理系统。客观方面是由利润的目的表现出来的,销售由文化遗物销售的目的这个国家和严肃的行为。
2.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出售
该犯罪的转售行为是指购买和销售之间差额之间的差额的买卖。至于演员是否赢得了差异,它不会影响犯罪的建立。
(2)国家禁止的文化遗物
国家禁止的被称为的文化遗物是指由国家当局保护和批准的国家禁止的文化遗物。根据“文化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以下文化遗物:国家拥有的文化文物,除非允许国家;非国家 - 拥有宝贵文化文物的集合;但是,除了文化文化遗物行政部门规定的文化遗物藏品(例如文化遗物)之外,国家属于法律的文化遗物;购买拍卖企业运营文化文物拍卖,公民个人文化遗物的所有文化遗物均根据法律进行交换或转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律方法。
文化文物商店出售的文化文物应由中央政府下方的该省,自治区和市政当局的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进行审查。为了允许销售,应确定该省,自治地区和市政府的文化文物行政部门。拍卖企业的文化遗物拍卖应由省,自治区和全市人民政府的人民政府进行审查;他们应将其报告给国务院的文化遗物行政部门以进行记录。
(3)知道其他人非法窃取文化遗物以促进非法交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相关案件,肇事者知道,文化遗物是从他人的被盗收入中获得的,帮助他人积极联系买家,以从中获得非法利益,并促进非法交易的交易文化文物。它不是普通的被盗商品,而是国家禁止出售的文化文物。 《刑法》有有关文化遗物非法销售的特殊法规。根据特殊法规的原则,其行为构成了出售文化文物的罪行。
(4)不构成犯罪的特殊情况
根据《刑法》第326条,出售文化文物的罪行还必须同时拥有以下基本条件:为了盈利;买卖的目标必须是该国禁止运作的文化文物;缺乏任何基本条件,通常不构成犯罪。例如,购买文化文物仅是为了收集目的,而不是为了盈利。或那些不属于国家禁止的国家的人不得受到这一罪行的惩罚。
第三,很容易混淆的主要犯罪
(1)向外国人出售文化文物和非法销售宝贵的文化遗物的犯罪
尽管这两种犯罪是违反的,但类似的物体是国家文化遗物管理系统,犯罪行为与买卖有关的文化文物有关,主观方面也被表现为故意。但是,前者是利润的目的,是国家禁止运营的文化文物和严重环境的客观。后者表现为对非法文化文物的保护。私下向外国人出售的行动。前者的演员是国家禁止的文化遗物。后者的行为对象是国家禁止的文化遗物。前者的交易对象通常是家庭自然人。后者出售外国人的物体。例如,霍贝省的Dangyang City,“ Zheng Moumou的销售文化遗物案”和被告Zheng Moumou的盈利,并获得了3份青铜色商品,他们对他人了解。它是国家二级文化遗物。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郑穆莫知道该州被禁止的文化遗物出售了它。情况很严重。这种行为构成了销售文化文物的罪行。第一案被判处一年徒刑。
(2)出售文化文物和非法销售文化文物收藏的罪行
尽管这两种犯罪是违反的,但类似的物体是国家文化遗物管理系统,犯罪行为与买卖有关的文化文物有关,主观方面也被表现为故意。但是,前者是出于利润的目的,出售国家禁止的文化遗物以及严重的环境。后者表现为非法文化遗物保护法规的法律,该国保护的民族文化文物和收藏品被出售给非州或个人。前者的主体是包括单位在内的一般主题。后者的主体是指国家拥有的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参与国家行为的行为者是国家禁止的文化遗物。后者设计的代理对象是由国家拥有的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单位收集的文化文物集合。前者并不具体提及非法交易,而后者则专门指的是出售给非州和个人的行动。
第四,惩罚
出于利润的目的,国家禁止运营的文化文物被严重监禁或拘留了不到5年,罚款受到惩罚。如果情况特别严重,他们将被监禁5年零10年,罚款将受到惩罚。如果该单位冒犯了先前的罪行,则该部门将受到惩罚,负责的人和其他直接负责的负责人将根据上一段的规定进行惩罚。
5.文化文物收集的犯罪风险
根据法律惩罚文化文物犯罪并保护文化文物。 2015年12月3日,这两个高点发布了“关于刑事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例如妨碍文化遗物管理的应用)的解释”(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文化文物犯罪的解释”)。 “对文化遗物犯罪的解释”第6条规定,如果它是出售或出售,运输和存储“禁止和销售的文化文物”,则在“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文物保护法”中规定该国禁止的。 “如果他们不阐明法律收集文化遗物与销售文化遗物的犯罪之间的界限,许多球员可能会面临监狱灾难。
1.识别文化文物和文化文物的识别
当收藏家获得餐具时,必须首先确定它是否是文化遗物。如果它不是文化遗物,那么收藏家就不能构成文化遗物罪。如果它是文化遗物,下一步涉及对文化文物的识别,包括文化文物的水平,所有权(无论是发掘,收集)和价格。根据《文化文物保护法》第2和第2条:识别文化遗物的标准和措施是由国务院文化遗物行政部提出的,并向州议会报告了批准。 “文化遗物管理临时措施”的第1条规定,这些措施中提到的文化遗物的识别是指文化文物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这些行政部门将被认为是具有历史,艺术和艺术和艺术和艺术和的文化遗物科学价值。文化文物的核心是确定餐具是否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即餐具是否是文化遗物。根据“文化遗物管理的临时措施”的实施意见(审判),第2条(审判):文化遗物的决定的决定不涉及确认所有权和判断商业价值。
根据“文化遗物管理临时措施”的实施意见,对文化遗物的评估(审判):国家拥有的藏品和文化文物的第11条,涉及涉及盗窃的文化文物的评估和评分,盗窃,非法行动和走私文化遗物案件应由省文化文物评估委员会或其委托地区和市政文化文物评估团队确定。对文化遗物的评估是指根据餐具的特征对真实性的识别,并判断餐具在餐具的含义和价值中的含义和价值。文化文物评估的核心是餐具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即文化文物的水平。
但是,在执法案例中,识别文化文物和识别基本上是汇合。例如,《宗教文化文物遗物评估委员会》第5条,文化遗物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文化文物,文化文物,作者,属性,起源和在历史上的意义和价值的真实性,历史上的意义和价值,历史上的意义和价值,艺术和科学评估了IT文化文物水平。对“犯罪犯罪”的解释也具有相同的观点,也就是说,解释清楚地阐明了根据文化遗物的决定确定案件事实的规则。在款,在规定规定规定前前前前前前前前前前已已作出文物认定认定是否是否是否是否)第三级文化文物和一般文化文物;那些不能作为关键文化遗物作为关键文化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化文物保护单位,市政和县级文化文物保护单位的人可能直接决定案件的事实。但是,被告可以异议或要求重新确定文化遗物行政部门的身份吗?没有任何规定。作者认为,由于犯罪和非犯罪问题,应允许被告提高异议权,他可以申请专家证人作证。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将文化文物层面认同的意见视为对文化文物所有权的确认。例如,在省会省的所有文化遗物犯罪中,只要文化遗物评估委员会对案件所涉及的宝贵文化遗物进行评估,法院就不再区分它是国家拥有的文化遗物还是公民集体文化文化文化。文物,它将被确定为国家禁止的文化遗物。作者认为这种方法是不合适的。
2.文化文物和古董之间的区别
一些收藏家认为他们正在购买古董,而不是文化文物。那么什么是文化文物?根据2009年文化遗物管理的《临时措施》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物法第1款中列出的各种段落应确定为文化文物。 《文化文物保护法》第2条第2条规定了文化文物的类型和等级,但严格来说,文化文物的类型和水平并不等于文化文物本身的定义,也就是说,我所在国家的当前法律不要做文化文物和法律属性的概念。一个明确的定义。人们普遍认为,文化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留下的文物和文物。通常提到收藏家的古董和古董应具体提及《文化文物保护法》第5章中规定的民间收藏文化遗物,即该国不禁止的文化文物的一部分。涉及刑法和“文化遗物犯罪的解释”的文化文物专门指的是国家拥有的文化遗物,而不是私人文化遗物。
3.评估发现的文化文物和民间收藏文化文物
文化遗物收藏行业有一个规则:不得触摸发现的文化文物。因为《文化文物保护法》第5条规定,地下的所有文化遗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内的内部水和锁上海都属于该国。但是,由于“三个盗窃”(偷窃,盗窃,盗窃,盗窃)的行为猖ramp,一些出土,水出口在黑市中流动,或者在古董摊位中混合在一起,并最终成为私人收藏。由于人民收集的文化文物,法律渠道,例如“继承或接收礼物”,“从文化遗物商店购买”,“从文化遗物拍卖中购买拍卖公司”和其他法律渠道受到法律保护。在文化遗物的情况下,收藏家手中的文化遗物如何出土并产生水文化遗物?还是文化文物是从市场上购买的,文化文物的家庭传播或其他法律方式?人们普遍认为,不久之后出土的文化文物很容易区分。一旦发现的时间很长,根据当前的身份识别技术,基本上不可能区分它是出土还是回家传播的文化文物。是涉及罪恶和非罪魁祸首的文化文物或法律来源。但是,文化遗物评估委员会无法确定文化文物是否发掘。例如,该案在2015年在市政中级人民法院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审判,该案件于2015年裁定,法院裁定被告Shen Jianzhong(一名古董店经营者)仍然知道其他方正在卖出文化文物。 。购买一堆塑料罐以获利。识别后, 该案中涉及的塑料罐是第二级珍贵的文化遗物。该案的中国文物评估委员会仅确定了评估意见中的文化文物水平,也没有说文化文物已经发掘出来。显然,古董店的经营者没有能力识别文化文物的文化文物。作者认为,根据被告的供认,确定文化文物是由文化文物发掘出来的,这违反了“无法确定单独证书”的原则。
4.宝贵文化文物和国家禁止行动的文化文物
在司法实践中,宝贵的文化文物与该州禁止的文化文物混合在一起,此案存在一些偏差。根据“文化遗物保护法”和“文化文物收藏标准”(文化部第19号文化部),例如文化文化部)可以分为宝贵的文化文物和一般文化文物;阶级文化文物。收藏家可以收集高于第三层的宝贵文化遗物吗?可以在法律收藏上收集和出售的珍贵文化文物吗?一般而言,国家拥有的文化文物(尤其是国家拥有的藏书)具有文化文物,就非国家的文化文物(包括非国家的文化遗物(包括非国家的藏品和私人收藏文化文物)),一些非国家 - 拥有的收藏(例如私人博物馆)也是正确的。集合取决于水平,并具有相应的级别。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禁止私人收藏的宝贵文化遗物买卖。根据“有关加强文化遗物市场管理管理的通知”第三级珍贵的文化文物以及其他具有巨大历史和文化价值的文化遗物,受到该国的保护。例如,出售诸如Hu Yuanmei和Yang Zhongqing之类的文化遗物的罪行,例如Hui Qing,Liqing的第一个单词,Li Qing的第一个字符,法院确定被告Hu Yuanmei,Yang Zhongqing和其他人,被出售给该州以获利。 1个珍贵的文化文物,2个普通文化文物, 他们的行为构成了出售文化文物的罪行。作者认为,首先,第二级珍贵的文化文物不一定是国家拥有的文化遗物,而第二级珍贵的文化文物不一定是禁止国家禁令买卖的国家。其次,1992年“通知”禁止的SO文化遗物是指在通知通知之前宣布的文化文物。所有宝贵的文化文物都可以应用于“国家禁止运作”的观点是不正确的。第三,“文化文物保护法”已修订了5次(1991、2002、2007、2013、2015)。基于1992年通知的“文化文物保护法”改变了相关的规定和精神。尽管该通知尚未废除,但显然无法用作执法案件的基础。 “对文化犯罪的解释”还清楚地表明,确定“国家违禁文化遗物”的唯一依据是《文化文物保护法》第51条。当法规和规定与文化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发生冲突时,应根据文化文物保护法确定。
5.收集行为,代表买卖和销售行为之间的区别
文化遗物收藏世界具有“买卖”的规则。 SO称为“买卖”意味着卖方和中间人同意基本价格,该价格将其存储在中间人中以出售。本质收藏行业通常认为,由于中间人不购买它,因此只能将销售行为确定为销售,从而避免犯罪风险。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它不利于镇压此类行为的出售和转让,同时进行收购和转让。为了严格遵守法律,将出售或出售文化遗物犯罪解释的第6条出售,运输,存储和其他作为转售行为。显然,中间销售也可以确定为转售行为。
但是,法律收集行为本质上是存储的。如果收藏家是为了收集目的而存储的,并且文化文物是为了获利而出售的,那么收藏家的法律行为旨在收集或犯罪行为以谋取利润?如果演员有利润,则有必要实现主观目的,并且怀疑是客观的。
此外,解释尚不清楚。如果购买文化文物不出售或仅是中介介绍行为,则如果不是实际的,则可以扣押它。是否被确定为未遂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理解。香山市人民法院(2015年)的第一个实例,肖·尤(Shao Yu)的第440号角色,他鲍恩(Baojun)和其他七个人出售了文化文物。该行为构成卖出。该案的证据证实,被告有销售文化文物的目的,并且他们都具有购买文化文物或委托出售,出售和转让的行为。成功不会影响销售文化遗物犯罪的完美识别,而非事实交易的成功可以被视为量刑案例。以及第185号的张谅解备忘录,Shaoxing City People Court(2015)Shaoxing District People Court(2015),法院发现,自2014年上半年以来,被告Zhang已从Diyang New City的建筑工地获得,Yuecheng区,Shaoxing City。铜切割,铜铜和铜,当他们知道上述铜,铜和铜是国家禁止的文化遗物时,为了寻求非法利益,他们想坚持上述三种文化文物Zhejiang省。杭州的两百和古代游戏市场被售出。在被千文化文物评估委员会确定后,以上三个文化遗物通常是一般文化文物。事件发生后,涉及该案的文化文物已被追回。被告张因其意愿以外的原因而开始犯罪,未能成功摩臣2娱乐下载地址。作者认为,出售文化文物的罪行侵犯了文化遗物管理系统,也就是说 文化文物的非法流通。如果肇事者持有的文化文物尚未交易,或者由于价格无法交易,应将其扣押,应将其确定为未遂犯罪。
6.文化遗物交易对象对定性的影响
肇事者是否向国家拥有的博物馆出售文化遗物,这构成了出售文化遗物的罪过吗?法院在2015年在该市人民法院转售文化遗物的案件,从2013年3月到2014年5月,被告Lou Qisong采取了盈利目的,从未获得过出土的文化文物,22件被送往Zhejiang省级省级博物馆三遍,卖给了郑安格博物馆。 2014年8月7日,Shaoxing City Keqiao区的公共安全局拘留了以上22个文化遗物,该文化遗物从Zhejiang博物馆拘留。证人CAI(郑省博物馆的工作人员)证实,该博物馆每年都为这笔资金提供资金,可用于私人收藏。法院裁定Lou已建立。
上述判断中有两个问题。首先,文化文物是否发掘出来?根据证人柴的证词(省省文化遗产局的工作人员)的证词,法院证实,该案所涉及的文化遗物是从明明和青瓷的出土中发掘出来的,其中大多数是葬礼。这些发现的文化文物属于该国并禁止市场流通。目击者确定了发现的文化文物是否基于这些文化文物的表面痕迹,文化文物的时代,工具的特征和使用的使用是全面的判断。由于大多数是葬礼,因此意味着有些不是葬礼。如果不是葬礼,那么不一定会出土。即使是所有葬礼,它也与发现的文化文物不同。证人柴只是省省文化遗物局的工作人员,没有资格来确定文化文物的发现。即使是出土的文化文物也不一定是“未知或非法来源”,也不能排除文化遗物可能会在法律上发掘(例如意外出乎意料的出乎意料)。
其次,是否有疑问,文化文物是否有疑问,公民是否向国家拥有的博物馆出售了文化遗物?作者认为,演员将出土的文化遗物出售给了国家拥有的博物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文化遗物的来源未知或源头是非法的,那么肇事者将不构成销售文化遗物的罪行。因为2015年博物馆博物馆的第21条:博物馆可以根据法律采购,捐赠和交流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获得收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文化遗物局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收集的博物馆收集的通知”,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文物保护法”的收藏来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文化文物保护法的法规“公共福利捐赠法律以及相关法律和法规,例如博物馆和博物馆的行政措施。主要通过以下方法:(1)主要接受捐赠。对于捐赠的文化文物,博物馆确定了收藏品,捐助者将向捐赠者颁发捐款证书。为了取得出色的贡献,给予相应的奖励,并根据报纸,报纸,网络和其他媒体等报纸,网络举行捐赠仪式。 (2)文化单位保留的文化文物可以复制,借用等。(3)(3)对于散布在个人手中的特别宝贵的文化文物和材料,您可以采用购买,监护和复制的方法。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博物馆可以从个人那里购买文化遗物,所以 向最高人民法院博物馆出售文化遗物显然是法律行为。如果公民将文化遗物卖给国家拥有的博物馆作为犯罪,那么谁敢于将来向博物馆提交文化遗物呢?博物馆可以收集谁?
7.法律文化文物是否可以买卖
在文化遗物市场中,一些卖家在交易产品上附上了一些土壤,以增加贸易产品的“销售”,声称在文化遗物中发掘出来,司法当局通常会确定这是为了给该产品留下的“处理”发现文化文物。但是,这种土壤真的足以确定文化文物的出土吗?在收藏界,可靠的买家根本无法相信附属的土壤。相反,土壤还将观察并判断对餐具和细节特征的观察和判断。人们普遍认为,污垢越多,假货的可能性就越大。此外,收藏家根本无法从艺术,模仿,假货和文化遗物中识别出高于第三或更多级的文化文物。事件发生后,对文化遗物的评估是高于第三层的宝贵文化遗物,以推动交易者,主观地知道文化遗物在交易期间是三级文化遗物。那么文化文物可以买卖吗?文化文物保护法第11条:文化文物是无法形容的文化资源。但是我们不能否认文化文物也是一种特殊的产品。由于文化文物的特殊产品属性,公民之间文化遗物的转移不仅会损害文化遗物,而且会促进对文化文物的保护。如果不能按照法律转让公民祖先获得的文化遗物,并且文化遗物的商品价值无法反映,那么文化文物将面临随意丢弃或损害的命运。收藏家的收集行为是完全合法的。这是保护民族文化遗物而没有任何社会伤害的合法行为。如果收藏家是从常规和法律古董市场购买的古董,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它是非法的,则应发现它是合法的。作者建议,在收集古董市场中的文化文物时,收藏家必须尽可能多地发布发票,以证明其来源是合法的。
简而言之,由于在我国文化遗物收集市场中的立法,执法和司法问题上的许多问题,因此存在严重的政策风险。收藏家到处都是:无法完成严重的抢劫。发掘无法触摸。如果有风险,律师可以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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